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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鹤山市文明家庭候选名单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3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倡导优秀文明家风,推动道德模范平寻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全社会营造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市文明办于今年3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2021-2022年度鹤山市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经各单位推荐、相关单位政审、鹤山发布网络投票、评审小组投票等程序,评出2021-2022年度鹤山市文明家庭。(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9日止。

  2.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3.受理单位:鹤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号

  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电话:888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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