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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鹤山市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公示
来源:鹤山市文明办  发布时间:2023-05-1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文明办在全市深化开展2022年度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工作。按照《关于深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鹤文明办〔2022〕5号)精神,经各单位推荐、相关单位政审及检查组、市文明委成员、文明监督员、网络投票综合评分等程序,综合评选得出2022年度鹤山市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止。

  2.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3.受理单位:鹤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7号

  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电话:8887712

  附件:2022年度鹤山市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鹤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附件

2022年度鹤山市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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