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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开展“文明停车我带头”文明创建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2

  为深入推进“文明停车我带头”文明创建行动,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11月1日,鹤山市文明办举行“文明停车我带头”启动仪式,学习关于在“文明停车我带头”行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工作要求,同时向全体参会单位发出“文明停车我带头”倡议书,签订“承诺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做到文明停车、按标志线停车,同时引导身边人规范停车、文明停车,争做创建文明城市的志愿者、引领者、践行者。同时承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停车陋习,文明有序停放车辆。

    鹤山市组织党员义工深入机关、社区开展“文明停车我带头”志愿服务活动。党员义工针对机动车一车占多位、没有在指定停车位上统一朝向停车、机动车随意临时停车以及机动车阻碍消防通道等一系列不文明停车行为进行劝阻引导,提醒车主按照规定停车。

    鹤山市今后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文明停车我带头”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为鹤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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